光庭信息: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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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6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至2023年5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港边田一路6号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号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00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4.00 |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7.00 | 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8.00 | 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9.00 |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2、上述提案11.00、提案12.00及提案13.0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提案5.00、提案6.00、提案7.00、提案9.00、提案10.00、提案
11.00、提案12.00及提案13.00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4、上述提案9.00、提案11.00、提案12.00及提案13.00的关联股东应对提案9.00、提案11.00、提案12.00及提案13.00予以回避表决,其所持的股份不计入前述议案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5、公司独立董事汤湘希、蔡忠亮、王宇宁已经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届时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6、上述提案1.00-10.00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1.00-13.00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7、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汤湘希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1.00、提案12.00及提案13.00征集投票权。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港边田一路6号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号楼4楼。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参会股东登记表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材料、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参会股东登记表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上述材料、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23年5月11日下
午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传真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一。
五、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敦禹
联系电话:027-59906736
邮箱:zhu.dunyu@kotei.com.cn
传真:027-87690695(邮件及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港边田一路6号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号楼4楼
邮编:430079
2、与会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会期半天。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1221,投票简称:光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意见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4.00 |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的股份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附注:
1、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名称 | |||
身份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股东账号 | 持股性质及数量(股)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
受托人姓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以上信息(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5月11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