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庭信息:关于监事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3-032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变更的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主席蔡幼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第三届监事会原定任期自2022年1月25日至2025年1月24日,为期三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幼波先生通过武汉励元齐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万股,持股比例为0.2159%,蔡幼波先生辞去监事会监事及主席职务后,仍将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履行其做出的公开承诺。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董永先生担任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董永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现有监事三名,分别为董永先生、刘大安先生和孙凯先生,其中孙凯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3日
附件:董永先生简历董永先生,男,出生于1975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在鸿富锦精密工业(武汉)有限公司担任宣传部长、招聘部长等职务,2022年4月起任公司总裁办主任。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董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