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庭信息: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3-046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汽(常州)创新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创投”)的通知,获悉上汽创投近期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超过1%。上汽创投已于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3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80.00万股,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超过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上汽(常州)创新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
住所 | 常州市天宁区恒生科技园二区21幢2号楼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13日 | ||
股票简称 | 光庭信息 | 股票代码 | 301221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A 股、 B 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180.00 | 1.94 | |
合 计 | 180.00 | 1.94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 协议转让 ? 间接方式转让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表决权让渡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663.50 | 7.16 | 483.50 | 5.2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63.50 | 7.16 | 483.50 | 5.22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公司已于2023年7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持有公司股份6,6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16%)的股东上汽(常州)创新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704,89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上汽创投于2023年7月12日和2023年7月13日合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为1.94%。本次减持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8.备查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汽(常州)创新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