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庭信息: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上汽(常州)创新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创投”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变动至4,63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下降至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汽创投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汽创投持有公司股份6,635,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16%;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汽创投持有公司股份4,631,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汽(常州)创新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MA1QFWAG66
住所及通讯地址:常州市天宁区恒生科技园二区21幢2号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上汽创投 | 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6,635,000 | 7.16%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变动股数(万股) | 变动比例 |
上汽创投 | 集中竞价方式 | 2023/09/11 | 69.29-70.44 | 20.39 | 0.22% |
大宗交易方式 | 2023/07/12 | 74.57 | 90.00 | 0.97% | |
2023/07/13 | 74.80 | 90.00 | 0.97% | ||
合计 | 200.39 | 2.16% |
注:上汽创投本次权益变动股份的变动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因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以来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和2022年度权益分派,其中,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两年累计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为69.29元/股=69.89元/股-0.60元/股)。
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上汽创投 | 合计持有股份 | 6,635,000 | 7.16 | 4,631,100 | 4.9999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635,000 | 7.16 | 4,631,100 | 4.9999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汽创投本次权益变动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汽创投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4、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上汽创投保证向上市公司提供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述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上汽创投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