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庭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29  光庭信息(301221)公司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经过讨论研究,现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此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划的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汤湘希、蔡忠亮、王宇宁

2023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