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庭信息: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2-12  光庭信息(301221)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4-058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庭信息”或“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2024年度与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装光庭”)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提供研发服务)额度2,000万元,新增2024年度与武汉光昱明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昱明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提供研发服务)额度700万元。本次新增额度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权限的额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审议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在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2,800.00万元。

其中,公司与关联方电装光庭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提供研发服务)预计金额为6,500万元,公司与关联方光昱明晟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提供研发服务)预计金额为3,5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概述

2024年以来,公司重视大客户业务关系,积极商谈提升高质量订单比例,本年度在智能座舱和智能驾驶业务方面与大客户业务有所增长,结合公司业务实际

开展情况与市场变化情况,公司在前次经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础上,拟新增2024年度与电装光庭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提供研发服务)预计额度2,000万元,即2024年度与电装光庭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提供研发服务)预计额度增加至8,500万元;新增2024年度与光昱明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提供研发服务)预计额度700万元,即2024年度公司与光昱明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提供研发服务)预计额度增加至4,200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朱敦尧先生、王军德先生回避表决。本次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前,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本次调整前2024年度预计金额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本次调整后2024年度预计金额截至2024年10月31日已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服务电装光庭出售软件产品、提供研发服务市场公允价格6,500.002,000.008,500.006,168.87
光昱明晟提供研发服务市场公允价格3,500.00700.004,200.002,725.89
合计10,000.002,700.0012,700.008,894.76

注:上述截至2024年10月31日已发生金额来源于公司财务部核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最终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二、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一)电装光庭

1、名称: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汉)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2NHT1M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4、法定代表人:朱敦尧

5、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9日

7、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港边田一路6号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1号楼6F-7F(自贸区武汉片区)

8、经营范围:车载驾驶舱显示系产品、电子产品及其原材料和构成件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进出口;动产、不动产租赁。(上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情况: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光庭信息持有49%股权。

10、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3,447.21万元,净资产为10,936.9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9,501.82万元,净利润为854.94万元。

11、经查询,电装光庭不是失信执行人。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1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有电装光庭49%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敦尧先生担任电装光庭董事长,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军德先生担任电装光庭董事。

(二)光昱明晟

1、名称:武汉光昱明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园三路一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朱敦尧

5、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781871797

7、成立日期:2005年9月29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摩托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股东情况:由苏州光昱明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光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光昱”)控制的全资子公司。

10、苏州光昱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9,384.91万元,净资产为-907.9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5,853.68万元,净利润为-892.71万元。

11、经查询,光昱明晟不是失信执行人。

1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有苏州光昱46%股权,光昱明晟为苏州光昱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敦尧先生担任苏州光昱董事、光昱明晟执行董事。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汽车电子软件开发、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和研发服务等。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交易必要且定价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存在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经营效率,是按照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进行的,以市场公允价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回避表决。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经营效率,是按照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进行的,以市场公允价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