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回复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的年报问询函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4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恒威”)发出了《关于对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4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问询函中涉及保荐机构核查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回复如下:
问题六:报告期末,你公司募投项目“高性能环保电池新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电池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工厂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分别为9.04%、3.22%、1.23%,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为2024年4月、2023年10月、2024年2月。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截至2023年一季报末,上述募投项目的最新投资进度,是否存在停滞或进展缓慢的情形,是否能在预定期限前完成。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截至2023年一季报末,上述募投项目的最新投资进度,是否存在停滞或进展缓慢的情形,是否能在预定期限前完成
根据《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使用额 |
1 | 高性能环保电池新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 | 29,635.20 | 29,635.20 |
2 | 电池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867.70 | 3,867.7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使用额 |
3 | 智能工厂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 3,840.06 | 3,840.06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6,000.00 |
合 计 | 43,342.96 | 43,342.96 |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其中高性能环保电池新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电池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工厂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投资进度 |
高性能环保电池新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 | 29,635.2 | 2,906.42 | 9.81% |
电池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867.70 | 127.37 | 3.29% |
智能工厂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 3,840.06 | 71.13 | 1.85% |
合计 | 37,342.96 | 3,104.92 | - |
“高性能环保电池新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宏观经济环境和经济政策变化,进度缓慢;美国在2018年加征的第一批与第二批301关税未在4年期回顾(Four-Year Review)后取消,致使行业对锌锰电池(第三批加征关税产品)期满取消加征关税的预期降低,且近年来多数同行业公司在东南亚地区投资建厂,公司面临的关税方面的竞争压力不断增加;同时,2021年以来,包括电解二氧化锰、锌粉等在内的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导致公司竞争压力不断增加。原有募投项目在现有竞争压力下较难保障预期效率的实现。
因此,公司拟新建项目“高性能环保碱性和碳性电池项目”,项目实施地点为越南,通过全资新加坡子公司拟向越南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公司管理层对越南地区的投资环境做了详尽的了解和分析,变更后的投资项目将有助于公司利用越南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更好地为公司现有及潜在大客户提供产品服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亦有利于公司优化生产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同时,公司结合厂区现有运营情况,针对原项目“电池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智能工厂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不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现状,将原项目进行整合,融入了扣式锂锰电池产品生产的内容,在原有项目提升公司研发水平,改善厂区智能化水平的基础上,增加了经济效益,使得股东利益达到最大化。
针对前述事项,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高性能环保碱性和碳性电池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及《关于建设扣式锂锰电池新建及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就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高性能环保碱性和碳性电池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及《关于建设扣式锂锰电池新建及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募投项目变更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高性能环保碱性和碳性电池项目 | 4,955.00万美元 | 27,590.54 | 2026年4月 |
扣式锂锰电池新建及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 | 10,800.00 | 7,698.02 | 2025年10月 |
合计 | - | 35,288.57 |
目前公司正积极推进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工作,相关投资与建设进展符合预期,不存在停滞或进展缓慢的情形,可在预定期限前完成。
(二)保荐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流水、募集资金日记账;
2、查阅了《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具体投资进度安排情况;
3、查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议案;
4、与公司管理层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访谈;
5、查阅了高性能环保碱性和碳性电池项目与扣式锂锰电池新建及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根据经营情况进行了变更,目前公司正积极推进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工作,相关投资与建设进展符合预期,不存在停滞或进展缓慢的情形,可在预定期限前完成。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王森鹤 | 谭国泰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