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荣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23 | 证券简称:中荣股份 | 公告编号:2023-032 |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于2023年8月28日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1日以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焕然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董事会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董事赵成华先生、林海舟先生、屈义俭先生、黄仲贤女士因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董事赵成华先生、林海舟先生、屈义俭先生、黄仲贤女士因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做出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满足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备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变更、终止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应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授权董事会委任独立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需要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董事赵成华先生、林海舟先生、屈义俭先生、黄仲贤女士因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9月20日(星期三)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