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荣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4-05-29  中荣股份(301223)公司公告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如下:以2023年年末总股本193,127,5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7,938,268.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3,127,5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149中榮印刷集團有限公司
208*****677珠海横琴捷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8*****620深圳恒瑞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州洹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28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中荣印刷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捷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

焕然、黄敏诗以及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时的发行价格,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减持底价。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减持底价作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三路28号

咨询联系人:林贵华

咨询电话:0760-85286261

八、备查文件

1、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