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荣股份: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07  中荣股份(30122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223证券简称:中荣股份公告编号:2024-033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成,未达到归属条件,因此公司第一个归属期全部限制性股票作废。同时,因为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以内部张贴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9月15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和《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9月2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3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六)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二、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原因及数量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亿元)
触发值(An)挑战值(Am)
2023年26.2829.00
2024年29.0033.00
2025年33.0038.00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完成值(A)A≥Am100%
An≤A<AmA/Am
A<An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7-364号),2023年度中荣股份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592,515,631.25元,低于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的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118.05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予未归属的第二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原89名激励对象中,共计3人已离职,不再具备成为激励对象资格,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予未归属的第二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合计9.80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27.85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上述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归属条件,同时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董事会对127.8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27.85万股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2、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