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荣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16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16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三路28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焕然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147,169,1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03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140,482,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41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4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6,686,2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2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45名,合计代表股份数合计为6,686,3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2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6,686,2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21%。
3、其他人员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6,924,4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7%;反对159,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4%;弃权8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6,441,6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403%;反对159,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70%;弃权8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2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周江昊律师、黄超颖律师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