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勃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

查股网  2024-04-22  恒勃股份(301225)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列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海昌路1500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9、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将临时提案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8.00《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9.00《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00《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0《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00《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3.00《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4.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出;议案14.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王兴斌先生、项先权先生、武建伟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该事项无需审议。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3、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件等;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须在2024年5月10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参会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时一并提供,以便登记确认。

4、现场、信函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海昌路1500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阮江平

联系电话:0576-89225888传 真:0576-89225880电子邮箱:stock@hengbo.cc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海昌路1500号邮政编码:318014

7、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25

2、投票简称:恒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

7.00《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8.00《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9.00《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00《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0《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00《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3.00《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4.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传真号
联系地址

备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以上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一致)。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