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明智能: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 1-2 | |
二、 |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附注 | 1-2 |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202号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管理层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相关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及合理。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相关规定编制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之用,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附注 第1页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明细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2,847.08 | -4,261,779.96 | -2,703,479.22 | -121,774.03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68,768.62 | 7,898,108.24 | 5,028,099.46 | 1,767,995.62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110,131.00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874,990.51 | 3,149,001.16 | 5,140,701.19 | 918,625.66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78,371.82 | -509,742.91 | -861,790.20 | -73,025.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8,293.68 | 25,918.62 | ||
小计 | 310,833.91 | 6,301,505.15 | 6,603,531.23 | 2,381,690.50 |
所得税影响额 | -52,406.88 | -995,446.94 | -997,694.85 | -357,253.5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258,427.03 | 5,306,058.21 | 5,605,836.38 | 2,024,436.91 |
后附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为本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组成部分。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第2页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一、 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公司无需要说明的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二、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说明
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分别收到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25,918.62元、68,293.68元。
三、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说明
公司无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况。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