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明智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公告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明智能”或“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11月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向深交所申请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申请文件。
2023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3〕681号),深交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
特此公告。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