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明智能: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杨剑芬、杨剑平、杨剑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明智能”或“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0),持有公司股票1,886,4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1.7339%)的股东杨剑芬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1,08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合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将不超过1,886,4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的1.7339%)。
2024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到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截至2024年11月29日,杨剑芬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219,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017%。杨剑芬、杨剑平、杨剑东三人系兄妹关系,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杨剑芬、杨剑平、杨剑东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于近日收到杨剑芬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目前,杨剑芬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杨剑芬 | 集中竞价 | 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10日 | 26.23 | 1,088,000 | 1.0000 |
合计 | 1,088,000 | 1.0000 |
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杨剑芬
杨剑芬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86,482 | 1.7339 | 798,482 | 0.7339 |
杨剑平
杨剑平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86,482 | 1.7339 | 1,886,482 | 1.7339 |
杨剑东
杨剑东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86,482 | 1.7339 | 1,886,482 | 1.733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659,446 | 5.2017 | 4,571,446 | 4.2017 |
有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注:本公告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杨剑芬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以及减持计划一致。
3、杨剑芬、杨剑平、杨剑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杨剑芬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