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鹰窗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3-27  森鹰窗业(30122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227 证券简称:森鹰窗业 公告编号:2023-002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6,668户,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171,7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4%,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700,000股,于2022年9月2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71,1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94,8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73,782,07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7.83%;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21,017,92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2.1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该部分限售股股东数量为6,668户,股份数量为1,171,75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24%,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3月3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剩余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72,610,32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76.59%。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釆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117.1753万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080%,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9441%。”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限售股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171,753股,占公司总股本1.2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6,668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限售股份数量 (股)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171,7531.241,171,753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解除限售前(股)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数量 (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份数量 (股)占总股本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73,682,07977.72-1,171,75372,510,32676.49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71,100,00075.00-71,100,00075.00
首发后限售股1,171,7531.24-1,171,753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1,410,3261.49-1,410,3261.4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21,117,92122.281,171,75322,289,67423.51
三、总股本94,800,000100.00-94,800,000100.00

注1:上表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2023年3月22日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注2:根据《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特别规定》,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可以作为出借人参与证券出借。该部分股票出借后,按照无限售流通股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民生证券森鹰窗业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均简称“资管计划”),获配股票数量为1,510,326股。上表中的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数量与资管计划获配售股份数量差额为出借的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涉及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注3:上表中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与各分项占总股本比例总和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后尾差造成。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