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鹰窗业: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春海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内容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