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鹰窗业: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丽丽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