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鹰窗业: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38.50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38.02元/股(含)
3、回购股份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5月2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以及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回购总量的70%,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总量的30%。若公司未能自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三年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38.50元/股(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的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5日和2024年2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4,800,000股扣除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1,894,806股后92,905,1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6,452,597.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新增回购股份1,023,8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918,606股,该部分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按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后,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918,606股后的91,881,3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5,940,697.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45,940,697.00元/94,800,000股×10股=4.846065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4846065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8.5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38.02元/股(含)。
具体计算过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38.50元/股-0.4846065元/股≈38.02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