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鹰窗业: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暨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27 证券简称:森鹰窗业 公告编号:2024-052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暨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边可仁先生、刘楚洁女士、边可欣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边可欣女士,副董事长、总经理边可仁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刘楚洁女士(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计划自2024年4月29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上述增持主体本次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暨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2024年7月29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刘楚洁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1,9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0.0130%,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266,133.00元(不含交易费用);边可仁先生、边可欣女士因受定期报告敏感期及其个人资金安排等综合原因影响,暂未实施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既定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边可欣女士,副董事长、总经理边可仁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刘楚洁女士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现将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
(1)边可仁先生,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边书平、应京芬之子;
(2)刘楚洁女士,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边可仁之配偶;
(3)边可欣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边书平、应京芬之女。
2、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0001%,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 姓名 | 职务/身份 | 本次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 |
边可仁 | 副董事长、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边书平、应京芬之子 | - | - | - |
刘楚洁 | 董事、财务总监,边可仁之配偶 | 100.00 | 0.0001 | 0.0001 |
边可欣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边书平、应京芬之女 | - | - | - |
合计 | 100.00 | 0.0001 | 0.0001 |
注:上述持股比例仅保留至四位小数。
3、增持主体的其他情况
(1)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2)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上述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东与管理者的利益趋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公司股价稳定,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
增持主体 姓名 | 职务/身份 | 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万元) | 拟增持金额不高于 (万元) |
边可仁 | 副董事长、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边书平、应京芬之子 | 1,500.00 | 3,000.00 |
刘楚洁 | 董事、财务总监,边可仁之配偶 | 2,500.00 | 5,000.00 |
边可欣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边书平、应京芬之女 | 1,000.00 | 2,000.00 |
合计 | 5,000.00 | 10,000.00 |
3、本次增持计划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6、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7、上述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等行为。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24年7月29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刘楚洁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1,9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0.0130%,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266,133.00元(不含交易费用);边可仁先生、边可欣女士因受定期报告敏感期及其个人资金安排等综合原因影响,暂未实施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认可公司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并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继续按照既定增持计划及其个人资金安排,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公司股份的增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明细如下:
增持主体姓名 | 职务/身份 | 增持前 | 本次增持股份数量及金额 | 增持后 | |||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 | 已增持公司股份数量(股) | 已增持金额(万元) |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 | ||
边可仁 | 副董事长、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边书平、应京芬之子 | - | - | - | - | - | - |
刘楚洁 | 董事、财务总监,边可仁之配偶 | 100.00 | 0.0001 | 11,900.00 | 26.61 | 12,000.00 | 0.0131 |
边可欣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边书平、应京芬之女 | - | - | - | - | - | - |
合计 | 100.00 | 0.0001 | 11,900.00 | 26.61 | 12,000.00 | 0.0131 |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上述增持主体边可仁、刘楚洁、边可欣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