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鹰窗业: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6-05-28  森鹰窗业(301227)公司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股份4,659,406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5,230,5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659,406股后的90,571,09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实际转增 总股数为36,228,437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折算的每10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股份数量÷公司总股本×10股=36,228,437股 \(/ 95,230,500 股 ×10 股 =3.804289 股\) (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 五入,下同)。

3、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

\[价 = (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div(1+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 \left.=(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1+0.3804289 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 95,230,5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4,659,406 股后的股本 90,571,09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不

派发现金红利。以90,571,094股为基数计算,公司实施转增后股本将增至 131,458,937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等情况发生变动,将按照“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总额”的原则实 施。

2、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 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4,659,406.00股后的90,571,094.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 增4.000000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95,230,5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31,458,937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3日;

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6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6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权益分 派)。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转增股份于2026年6月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

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 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 转股总数一致。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

资本公积金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增股本数量

(股)

通股 有限售 条件流

41,107,500 43.17% 16,443,000 57,550,500 43.78%

通股 无限售 条件流

54,123,000 56.83% 19,785,437 73,908,437 56.22%

总股本 95,230,500 100.00% 36,228,437 131,458,937 100.00%

注:上表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含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已回购股份4,659,406股,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结果为准。

七、差异化转增股本导致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被动触 及1%整数倍的变化情况

本次转增前 本次转增后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边书平 52,540,000 55.17% 73,556,000 比例 55.95%

应京芬 6,723,000 7.06% 9,412,200 7.16%

刘楚洁 1,150,000 1.21% 1,610,000 1.22%

边可仁 487,500 0.51% 682,500 0.52%

合计 60,900,500 63.95% 85,260,700 64.86%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导致差异化转增股本,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变动后上述主体的 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 取整所致。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方案后,按转增后总股本131,458,937股摊薄计算,2025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782元。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边书平、实际控制人应京芬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完成后,上述价格作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折算的每 10 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股份数量 \div 公司总股本 × 10 股 =36,228,437 用\]

\(/ 95,230,500 股 ×10 股 =3.804289 股\) (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 五入)。

4、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

\[\begin{aligned} & (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div(1+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 \\ & =( 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1+0.3804289 股)。 \end{aligned}\]

5、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进行 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新农路9号

咨询联系人:王宝东

咨询电话:0451-86700666-1506

传真电话:0451-86705370-4110

十、备查文件

1、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