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朴检测: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期限届满的公告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期限届满的公告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朴检测”)于2023年4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公司股东镇江沃土一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镇江沃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锡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惠投资”)计划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200,000股,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2,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上述一致行动人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上述一致行动人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于2023年8月2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3)。
公司于近日收到镇江沃土和锡惠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期限届满的告知函》,上述股东预披露的股份变动期限已届满。现将股份变动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变动实施情况
1、股东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均价(元/股) | 变动价格区间(元/股) | 变动股数(股) | 变动占总股本比例(%) |
镇江沃土 | 集中竞价交易 | 20.79 | 17.42-30.35 | -152,000 | 0.1267 |
大宗交易 | - | - | - | - | |
锡惠投资 | 集中竞价交易 | 17.60 | 15.68-20.77 | -1,112,027 | 0.9267 |
大宗交易 | - | - | - | - | |
合计 | -1,264,027 | 1.0534 |
注:自公司上市之日起,镇江沃土及锡惠投资累计股份变动比例为
1.0534%。上述股东变动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股份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镇江沃土 | 合计持有股份 | 7,900,575 | 6.5838 | 7,748,575 | 6.457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900,575 | 6.5838 | 7,748,575 | 6.457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_ | _ | _ | _ | |
锡惠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1,274,931 | 1.0624 | 162,904 | 0.1358 |
其中:无限售条 | 1,274,931 | 1.0624 | 162,904 | 0.1358 |
件股份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_ | _ | _ | _ |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变动期限已届满,镇江沃土及锡惠投资严格遵守预披露的股份变动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股份变动计划的情形,实际股份变动数量未超过计划变动股份数量。
3、镇江沃土及锡惠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述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镇江沃土及锡惠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