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朴检测: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2023年4月8日至2023年4月17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4月2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
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因上述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向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
6、2024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7、2024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上述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31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激励计划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12个月内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
值。
特此公告。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