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朴检测: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李金桂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本人李金桂作为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现将本人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序号 | 事项 | 自查结果 |
1. |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 是□ 否 √ |
2.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 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是□ 否 √ |
3. |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 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 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是□ 否 √ |
4. |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是□ 否 √ |
5. |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 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 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的人员; | 是□ 否 √ |
6. | 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 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 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 |
7. |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 情形的人员; | 是□ 否 √ |
8. |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 员。 | 是□ 否 √ |
*如上述任何一项填写为“是”,请在以下就具体事宜进行详细解释: |
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报告人:
李金桂
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