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朴检测: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6 日与皓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玥资本”)、星宸无限(上海) 航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宸科技”)共同发起设立星宸(上海)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名称为准, 以下简称“星宸投资”、“合伙企业”、“基金”)。
2、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进行工商登记、基金备案等事项,具体的实施内容和 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因资金募集不到位、备案未获通过等原因导致基 金最终不能设立的风险。
3、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本次投资存在回收期较长、 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
4、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交易方案等 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 后管理,将面临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 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概述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拓宽投资渠道,持续提升公司可持续发 展能力,公司于2026 年7 月6 日与专业投资机构皓玥资本、星宸科技共同投资 设立星宸投资。星宸投资认缴出资总额为10,1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拟以自筹资金 6,000 万元人民币出资,出资金额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59.4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 办理此次交易的所有后续事项,并签署与此次交易相关的手续及文件。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专业投资机构/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
1、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皓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312469975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楼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 号C
法定代表人:葛雅静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9 月24 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创业投资,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葛雅静持股80%;何惠芳持股20%。
登记备案情况:皓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 管理人,登记编号:P1030592。
2、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皓玥资本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经核查,皓玥资本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
1、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星宸无限(上海)航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MAKFWDQ53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瑞平路39 号1 层05 室(集中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赵涛
注册资本:5,888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6 年5 月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主要为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星宸无限(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0%%。
2、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星宸科技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经核查,星宸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投资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
名称:星宸(上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名称为准)
基金规模:人民币10,100 万元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基金管理人:皓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投向:主要投资于新兴科技行业未上市企业股权。
期。
经营期限:3 年投资期+3 年退出期;根据资本市场实际情况可酌情延长退出
各合伙人认缴出资份额情况:
认缴金额(人
认缴出资比
序号 类型 合伙人名称/姓名
民币万元)
例(%)
1 普通合伙人 皓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00 0.99
2 有限合伙人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6,000 59.41
3 有限合伙人 星宸无限(上海)航天科技有限公司 4,000 39.60
合计 10,100 100
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尚未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合伙企业完 成登记设立后,将及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等履 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程序。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的
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新兴科技行业未上市企业股权。
(二)经营期限
星宸(上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期限为长期,其中投资期 3 年;退出期3 年;如在退出期内无法完成全部退出需要延期的,经过合伙人会 议同意可延期。本合伙企业从全部投资项目退出后,经过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 可提前解散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应给予积极配合,完成提前解散相应程序。
(三)管理费用
管理费为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3%,由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时一次性支 付给基金管理人,收取后无需管理人返还。管理人的日常办公开支如办公场地租 金、人力资源费用、差旅费用等以管理费承担,不另向合伙企业进行收取。
(四)投资限制
本合伙企业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
(3)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4)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五)基金项目退出
基金管理人应努力在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届满前,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在 保障全体合伙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安排本有限合伙企业从投资项目中退出,退 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上市退出、装入上市公司退出、被其他主体并购退出、股 权转让退出、股权回购退出以及其他合法合规的退出方式。
(六)收益分配原则
基金每有项目退出时,基金收入除去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募集监管费、 税费等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可分配资金。管理人按如下方式分配:
(1)投资成本返还: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全体合伙 人收回全部实缴出资;
(2)投资收益分配:全体合伙人收回全部实缴出资后,就超出实缴出资本 金部分的投资收益,在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之间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3)如有其它分配方式的约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另行约定,形 成补充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七)亏损分担
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承担。
(八)争议解决
各合伙人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而产生任何争议的,应首先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向合伙企业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利用专业投资 机构的投资经验,获取合理的投资收益,将有助于拓宽公司的投资渠道,提高广 大股东的投资回报。投资使用的资金分批投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 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不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公司将依据企业会 计准则对合伙企业确认和计量,进行核算处理。
(二)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设立基金事项尚需进行工商登记、基金备案,后续能否完成募 集计划尚存在不确定性。
2、合伙企业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 存在投资回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
3、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皓玥资本负责执行合伙事务,进行合伙企业的日 常经营管理,对于可能存在的内部管理风险,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将按照合伙协 议的约定实施监督、建议等权利来防范风险。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对基金投资决 策没有一票否决权。公司对合伙企业没有控制权,对合伙企业不构成重大影响。
针对投资存在的主要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的设立及管理运作情况,密
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时刻关注政策变化、市场情况,寻 找优质项目,加强投后管理和风险控制,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该基金后续 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未参与基金份额认购,除拟委派担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外,无其他在基金 任职的安排。
2、该基金的业务预计不会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如公司后续拟 与投资基金发生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
3、在本次对外投资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星宸(上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