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朴检测: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28证券简称:实朴检测公告编号:2026-046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6年8月31日?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31.564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0.00元/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32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6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的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22日,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6年6月23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的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情况
(一)授予情况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7月2日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909.0645万股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48名
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0.0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姓名/类别 | 国籍 | 职务/人数 | 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万股) | 占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时总股本比例 |
| 刘丽瑛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 | 20.0000 | 1.7605% | 0,1667% |
| 彭庭辉 | 中国 | 副总经理 | 10.0000 | 0.8802% | 00833% |
| 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 | / | 46人 | 879.0645 | 77.3780% | 7.3255% |
| 小计 | 48人 | 909.0645 | 80.0187% | 7.5755% | |
| 预留部分 | 227.0000 | 19.9813% | 1.8917% | ||
| 合计 | 1,136.0645 | 100.0000% | 9.4672% | ||
注:1、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由公司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限售期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
3、解除限售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解除限售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解除限售。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各批次解除限售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期 | 解除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限售数量占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4、禁售期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所持公司股份在买入后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但属于《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的行为除外。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等规定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至2028年度,共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对应年度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以2025年相应指标为基数,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归属安排 | 业绩考核目标 | |
| 考核年度 | 考核目标 |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2026年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公司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2、公司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4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2027年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公司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2、公司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40%。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2028年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公司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2、公司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90%。 |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激励计划及有效期内
其他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下同。
、上述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各解除限售期其实际的个人层面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评价结果分为O、E、M、I、U五个考核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绩效考核系数确定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锁的权益数量:
| 考核结果 | O | E | M | I | U |
| 个人绩效考核系数(P) | 100% | 100% | 80% | 0 | 0 |
首次授予部分各解除限售期、归属期使用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所属年度见下表:
| 解除限售安排、归属安排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所属年度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2026年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2027年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2028年 |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绩效考核系数(P)。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回购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本次获授的全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677.50万股,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再授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48名调整为32名,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909.0645万股调整为
231.5645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际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公示情况不存在差异,本次授予事项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四、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7月2日,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
六、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8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6)第00000148号)。经审验,截至2026年8月25日止,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92,625,800元已全部存入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的银行账户内。
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变化如下: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新增股份数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98,100 | 0.33% | 2,315,645 | 2,713,745 | 2.22%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9,601,900 | 99.67% | - | 119,601,900 | 97.78% |
| 总计 | 120,000,000 | 100.00% | 2,315,645 | 122,315,645 | 100.00%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每股收益调整情况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上述总股本计算,公司2025年度基本每股收益约为-0.56元/股。
九、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以2026年7月2日作为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74.84元/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74.84-40.00=34.84元/股。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类别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预计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26年(万元) | 2027年(万元) | 2028年(万元) | 2029年(万元) |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 231.5645 | 8,067.71 | 2,359.53 | 3,492.69 | 1,679.12 | 536.37 |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解除限售、归属的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解除限售、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解除限售、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视授予时间、授予数量等对各年度的业绩产生影响。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十、本次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因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120,000,000股增至122,315,645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二、备查文件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