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泰格: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2  纽泰格(301229)公司公告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金民民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相关要求,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需要,能确保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顺利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