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泰格: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http://ddx.gubit.cn  2023-09-21  纽泰格(301229)公司公告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

情况说明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晚间通过公司OA系统发布了《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将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20日。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

2、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均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

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