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泰格: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9-28  纽泰格(301229)公司公告

纽泰格

2026-057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28 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9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董 事熊守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2023 年9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

3、2023 年9 月11 日至2023 年9 月2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对象的姓名和职位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人员 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于2023 年9 月21 日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 况进行说明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及《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9 月27 日,公司召开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3 年9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作为 激励对象的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 见。

6、2024 年9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 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的条件成就及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 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监事会亦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海市通力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5 年9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本次归属的条件成就及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审 计委员会亦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8、2026 年9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 的条件成就及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审计委员会亦对相

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 合激励条件,其中5 名激励对象在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前离职,其已获授股票已由公司作废; 有7 名激励对象在进入第二个归属期前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由公司作 废;另有3名激励对象在进入第三个归属期前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09,760 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此外,第三个归属期17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B(良好), 对应归属比例为80%,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159,936 股不得 归属并由公司按作废处理;其余8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A(优秀),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本次合计作废269,696 股。根据公司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 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69,696 股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69,696 股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 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和《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 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