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博医药: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7  泓博医药(30123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230 证券简称:泓博医药 公告编号:2023-043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

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15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5,116,6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294%。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为14户,股份数量为32,421,666股,占公司总股本30.1253%;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为1户,股份数量为2,6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5041%。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1月1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已于2022年11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57,623,333股,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19,25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6,873,333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1、2023年5月1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4,6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96,87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0)。

2、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2023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76,873,333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2023年6月21日,上述权益分派实施完成,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07,622,66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三)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07,622,666股,其中无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24,2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5371%;有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83,367,6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7.4629%。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股份数量为35,116,6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2.6294%,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将于2023年10月31日届满,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15户。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14户,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东1户。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为:北京中富基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富基石”)、沈阳富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邦投资”)、深圳盈运通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运通贰号”)、北京中富成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富成长”)、鼎泰海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泰海富”)、上海泰甫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泰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泰明”)、济南宏泰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阳”)、惠每康盈(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惠每康盈”)、珠海载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载恒”)、WEALTHVALUE HK LIMITED(以下简称“WEALTHVALUE”)、徐峻、钱祥丰、李达、王春雷;首次公开发行战略

配售股东为: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泓博医药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泓博医药资管计划”)。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

1、股东富邦投资、鼎泰海富、中富基石、中富成长、盈运通贰号、李达、王春雷、徐峻及宏泰阳承诺

“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对本承诺人转让公司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承诺人承诺同意一并遵守。在本承诺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如违反该承诺给公司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股东武汉泰明、惠每康盈、珠海载恒及WEALTHVALUE承诺

“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承诺人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所适用的公司新增股份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对本承诺人转让公司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承诺人承诺同意一并遵守。在本承诺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如违反该承诺给公司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股东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富邦投资、中富基石、鼎泰海富及盈运通贰号承诺

“对于本承诺人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

份。本承诺人将保证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有效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减持本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时,本承诺人将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减持意向和拟减持股份数量等信息,督促公司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有效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公告、备案等程序。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时除外。若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同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泓博医药资管计划承诺

“泓博医药员工资管计划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1月1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5,116,66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32.6294%;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15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限售股类型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份 总数(股)本次解除限售 数量(股)备注
1首发前限售股中富基石5,817,0005,817,000注1
2首发前限售股富邦投资6,664,0006,664,000
3首发前限售股盈运通贰号4,844,0004,844,000
4首发前限售股中富成长2,156,0002,156,000
5首发前限售股鼎泰海富5,436,6665,436,666
6首发前限售股武汉泰明1,316,0001,316,000
7首发前限售股宏泰阳42,00042,000
8首发前限售股惠每康盈658,720658,720
9首发前限售股珠海载恒2,841,2802,841,280
10首发前限售股WEALTHVALUE1,582,0001,582,000
11首发前限售股徐峻130,200130,200
12首发前限售股钱祥丰28,00028,000
13首发前限售股李达560,000560,000
14首发前限售股王春雷345,800345,800
小计32,421,66632,421,666
15首发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泓博医药资管计划2,695,0002,695,000
小计2,695,0002,695,000
合计35,116,66635,116,666

注: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北京中富基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有2,800,000 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

2、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向下取整,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结果为准。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 数量 (+,-) (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占比(%)数量(股)占比(%)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83,367,66677.4629-35,116,66648,251,00044.8335
首发前限售股80,672,66674.9588-32,421,66648,251,00044.8335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2,695,0002.5041-2,695,000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24,255,00022.5371+35,116,66659,371,66655.1665
三、总股本107,622,666100.00000.00107,622,666100.0000

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2023年10月21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