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博医药: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30 证券简称:泓博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0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1,857.93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铺底流动资金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铺底流动资金、部分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将由自有资金支付。销户完成后,公司、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25万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77,000.00万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8,415.1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584.8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025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情况
根据《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临床前新药研发基地建设项目”进行调整,即由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与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2年10月18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20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汇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5月16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泓博尚奕药物技术有限公司、成都泓博智源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万元) |
临床前新药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 38,706.89 | 38,706.8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开户账户 | 账户余额 | 账户状态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21939322110108 | 2,713,859.25 | 正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21949448010618 | 8,318,940.93 | 正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21949362410606 | 13,937,386.82 | 正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8110201012401487625 | 46,941,531.97 | 正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汇 支行 | 436483581912 | 390,424.22 | 正常 |
合计 | 72,302,143.19 |
注:上述余额不包括购买的理财产品期末余额7,000.00万元。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结项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预计节余募集 资金金额 (含利息收入) | 其中,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 (含质保金) |
临床前新药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 38,706.89 | 27,371.88 | 11,857.93 | 0.00 |
合计 | 38,706.89 | 27,371.88 | 11,857.93 | 0.00 |
注: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临床前新药研发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
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
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具体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前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同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1,857.93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铺底流动资金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在上述募投项目节余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前,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尾款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进行支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节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同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1,857.93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铺底流动资金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