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博医药: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230 证券简称:泓博医药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1、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076,2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 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股现金分红金额=(107,622,666股-1,076,200股)*0.33=35,160,333.78元;本次实际转增股份总额为31,963,939股,除权后总股本为139,586,605股。
2、按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现金分红总额/A股除权前总股本*10=35,160,333.78/107,622,666*10=3.267000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股现金红利为0.3267000元/股;按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计算的每10股转增=转增股份总额/A股除权前总股本*10=31,963,939/107,622,666*10=2.970000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股转增股本比例为0.2970000股。
3、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每股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0.3267000元)/(1+0.2970000)。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已发行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因公司实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1,076,2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7,622,66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076,200股后的106,546,4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2.9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7,622,66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39,586,605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0日
除权除息日:2024年6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4年6月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873 | 泓博智源(香港)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2 | 03*****859 | 蒋胜力 |
3 | 02*****482 | 安荣昌 |
4 | 08*****246 | 沈阳富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5 | 08*****264 | 上海鼎蕴投资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12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4年6月21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8,251,000 | 44.83% | +14,475,300 | 62,726,300 | 44.94%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59,371,666 | 55.17% | +17,488,639 | 76,860,305 | 55.06% |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39,586,605股摊薄计算,202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7元。
2、本公司控股股东泓博智源(香港)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PING CHEN、安荣昌、蒋胜力,上海鼎蕴投资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学军、孙佩华、何晓晶、李世成、ZHEN-WEI CAI、李海峰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权益分派后,上述减持价格亦做相应调整。
3、按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现金分红总额/A股除权前总股本*10=35,160,333.78/107,622,666*10=3.267000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股现金红利为0.3267000元/股;按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计算的每10股转增=转增股份总额/A股除权前总股本*10=31,963,939/107,622,666*10=2.970000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股转增股本比例为0.2970000股。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每股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0.3267000元)/(1+0.2970000)。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凯庆路59号12幢
咨询联系人:李秋丽、蒋胜力
咨询电话:021-50720100
传真电话:021-50720097-266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股份总数 | 107,622,666 | 100.00% | +31,963,939 | 139,586,605 | 100.00% |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