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博医药: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临床前新药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1,857.93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铺底流动资金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上述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该事项已于2024年5月15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向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提出销户申请。近日,相关专户销户工作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25万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77,000.00万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8,415.1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584.8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025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
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2022年10月18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20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汇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5月16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泓博尚奕药物技术有限公司、成都泓博智源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序号 | 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账户状态 |
1 |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21939322110108 | 超募资金 | 本次注销 |
2 | 上海泓博尚奕药物技术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21949448010618 | 临床前新药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二) | 正常 |
3 | 成都泓博智源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21949362410606 | 临床前新药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三) | 正常 |
4 |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8110201012401487625 | 临床前新药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 本次注销 |
5 |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汇支行 | 436483581912 | 补充流动资金 | 本次注销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相关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 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