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博医药: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方式:公告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9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19 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9:15~15:00 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上海浦东新区凯庆路59 号12 幢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Ping Chen 博士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含代理人)共计108 人,代表股份52,746,037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4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 人,代表股份 37,119,2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8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6 人,代 表股份15,626,7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1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含代理人)共计104 人,代表股份416,56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4 人,代表股 份416,5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9%。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 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52,701,1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9%;反对 4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4%;弃权2,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52,711,9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4%;反对 3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9%;弃权2,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82,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1.8140%;反对3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5858%;弃权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1%。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52,712,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9%;反对 3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弃权2,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82,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1.8861%;反对3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5138%;弃权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1%。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7,659,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02%;反对4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74%;弃权2,5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66,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7.9731%;反对4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1.4267%;弃权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1%。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
同意52,679,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7%;反对 6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5%;弃权2,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49,9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4.0122%;反对6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5.3877%;弃权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1%。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52,694,1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6%;反对 4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7%;弃权2,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52,700,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3%;反对 4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0%;弃权2,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71,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9.1494%;反对4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2505%;弃权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1%。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分红事项的议案》
同意52,711,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8%;反对 3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5%;弃权2,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82,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1.7420%;反对3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6578%;弃权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卫晓旻、陈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