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信文化: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予以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备案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备案为准。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1 |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盈利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 |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盈利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润分配政策。(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四)现金分红条件及分红比例1.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润分配政策。(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四)现金分红条件及分红比例1.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
二、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