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沃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08  飞沃科技(301232)公司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8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陬市镇东新路飞沃科技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友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名,代表股份共计31,599,3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580%。其中中小投资者共11名,代表股份共计8,174,0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25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共计24,894,7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698%。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名,代表股份共计6,704,6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883%。

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情况:同意31,588,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1%;反对10,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163,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0%;反对10,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飞

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