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沃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的报告
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飞沃科技项目组于2023年12月15日对飞沃科技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
一、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通过演示培训讲义、解读法规条文等形式,对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重大事件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阐述分析。
二、培训对象
飞沃科技接受培训的人员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培训效果
民生证券飞沃科技项目组将本次培训材料发送给飞沃科技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其分发给相关接受培训的人员。2023年12月15日,民生证券飞沃科技项目组对公司的相关人员就培训材料进行了交流和讲解。
保荐机构认为:通过培训,上述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重大事件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社会责任等内容有了更加深刻和全面的认识,有助于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重大事件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和社会责任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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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曹冬曹文轩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