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沃科技: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3-11  飞沃科技(301232)公司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

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1月15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常德福沃持有本公司股份4,114,2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4739%,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5.4916%),在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4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49,1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志军先生通过常德福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304%,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

0.1308%),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26%,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0.0327%),其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包含在常德福沃拟减持的不超过749,199股计划中,同时本次减持比例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常德福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56,2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39%,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0.4755%),本次

权益变动后,常德福沃股份数量减少至3,758,060股,持股比例下降至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收到常德福沃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志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说明》,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常德福沃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49,1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67%,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0.9999%),减持后持股3,365,1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5.4739%减少至4.4772%,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由5.4916%减少至4.4917%)。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志军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26%,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0.0327%),减持股份数量已包含在常德福沃减持的749,130股中。减持后刘志军先生持股7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0.1304%减少至0.0978%,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由0.1308%减少至

0.0981%)。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股东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常德福沃集中竞价交易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202.67749,1300.9967

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常德福沃合计持有股份4,114,2905.47393,365,1604.477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029,2894.03032,280,1593.0336
有限售条件股份1,085,0011.44351,085,0011.4435

注:本公告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的结果,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差异为小数项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述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亦不存在违反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作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实际减持749,130股,减持股份总数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3、常德福沃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常德福沃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