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沃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 年度公司及子、 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2026 年5 月8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孙公 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最高不超过500,000 万元,在上述综合 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孙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相关 业务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4 月14 日、2026 年5 月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债 权人”)签署编号为C260910GR4358876 的《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担保的主债 权为自2026 年9 月10 日至2028 年3 月31 日止的期间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飞 沃优联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优联”)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 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 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000.00 元(大写:壹仟万元整)为限。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保证范围 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再提交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飞沃优联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0MA4QQQYFXK
3、成立日期:2019 年9 月5 日
号
4、注册地址:常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洞庭生物科技园洞庭大道369
5、法定代表人:张友君
6、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新能源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化工 设备;通用机械设备以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和维修;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飞沃优联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9、飞沃优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飞沃优联最近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 年6 月30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20,429.28 20,516.25
总负债 13,816.46 14,790.65
净资产 6,612.81 5,725.61
资产负债率 67.63% 72.09%
科目 2026 年1-6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062.29 19,231.32
利润总额 1,172.16 1,830.26
净利润 875.27 1,411.21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2、保证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湖南飞沃优联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 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 有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 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 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 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 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 为人民币36,7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81%。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 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编号C260910GR4358876)
特此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