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帮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一部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另一部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5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含本数)。本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2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4年2月28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43,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794%,其中最高成交价为34.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4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4,699,60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
价格上限人民币50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