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帮股份: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 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金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金梅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管理能力,其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惩戒或其他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日
附件:张金梅女士简历
张金梅女士: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9年4月至2012年3月广东吉熙安电缆附件有限公司技术部产品研发工程师, 2012年5月至2024年9月历任成都盛帮双核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产品工程师、经理, 2023年7月至2024年9月任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2024年9月至今任公司技术中心 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张金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张金梅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