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24  五洲医疗(301234)公司公告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已经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熟悉履行董事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本次提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实施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次性输注穿刺类医疗器械技改及扩建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实施是公司基于运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并参考外部行业环境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符

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项目实施的内容。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实施。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顾 光 李玉文 王清刚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