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医疗: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关于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3]4966号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医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0-2022年度以及2023年1-3月)及其附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康医疗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华康医疗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华康医疗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康医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康医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康医疗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3年4月26日
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单位: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96.28 | -11,476.39 | -68,034.75 | 146,870.35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803,154.94 |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1,371.04 | 8,681,752.38 | 5,324,261.97 | 5,113,910.63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 |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 |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 | 6,239,416.93 | 8,867,220.83 | - | - |
项 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 - | 50,000.00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 -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 |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26,620.48 | -3,390,242.38 | -1,909,898.12 | -3,308,175.07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03,462.86 | 58,121.86 | 57,332.03 | 39,315.61 |
小 计 | 6,157,034.07 | 15,008,531.24 | 3,453,661.13 | 1,991,921.52 |
减: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 924,971.30 | 2,121,578.35 | 545,994.31 | 267,875.68 |
少数股东损益 | -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5,232,062.77 | 12,886,952.89 | 2,907,666.82 | 1,724,045.84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2020年1月1日-2023年3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一)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项 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高新技术企业2022 年第四季度研发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 - | 803,154.94 | - | - |
(二)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补助项目 | 金额 | 说明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23年1-3月 | |||
房屋建筑物建设专项补贴 | 179,128.62 | 云梦县曾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向湖北菲戈特拨付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补贴的意见》(曾政发[2016]48号) | 与资产相关 |
三通一平补助 | 10,747.72 | 云梦县曾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向湖北菲戈特拨付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曾政发[2017]3号) | 与资产相关 |
厂区内的道路、绿化等补助 | 625.00 | - | 与资产相关 |
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 | 4,828.50 | 《上海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调整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奖励标准的通知>》(沪残工委〔2014〕3号) | 与收益相关 |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 102,041.20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1号) | 与收益相关 |
2022年新经济政策(互联网+政策)奖补 | 44,000.00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互联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新规[2019]8号) | 与收益相关 |
补助项目 | 金额 | 说明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小 计 | 341,371.04 | ||
2022年度 | |||
房屋建筑物建设专项补贴 | 716,514.48 | 云梦县曾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向湖北菲戈特拨付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补贴的意见》(曾政发[2016]48号) | 与资产相关 |
三通一平补助 | 42,990.86 | 云梦县曾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向湖北菲戈特拨付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曾政发[2017]3号) | 与资产相关 |
厂区内的道路、绿化等补助 | 2,500.00 | - | 与资产相关 |
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 | 3,369.40 | 《上海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调整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奖励标准的通知>》(沪残工委〔2014〕3号) | 与收益相关 |
2021年度东湖高新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资金 | 300,000.00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新规[2021]5号)、《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新规[2021]22号) | 与收益相关 |
2022年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资金 | 200,000.00 |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武汉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与收益相关 |
2021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专利信息利用补贴) | 120,000.00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武新规[2019]4号)、《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武新管[2021]20号) | 与收益相关 |
稳岗补贴 | 293,346.57 |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武汉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促就业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22]8号) | 与收益相关 |
第十三批“3551光谷人才计划”专项资金 | 300,000.00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51光谷人才计划”暂行办法》(武新管[2018]11号) | 与收益相关 |
2022年顶岗实习补贴 | 32,000.00 | 武汉市东湖高新区人事局《关于申报2022年东湖高新区顶岗实习补贴的通知》 | 与收益相关 |
普通高校扩岗补贴 | 98,000.00 |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2]251号) | 与收益相关 |
市级上市奖励 | 3,500,000.00 | 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汉市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支持政策》(武政规〔2021〕8 | 与收益相关 |
补助项目 | 金额 | 说明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政策》(武新管发改〔2021〕6号) | |||
区级上市奖励 | 1,000,000.00 | 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汉市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支持政策》(武政规〔2021〕8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政策》(武新管发改〔2021〕6号) | 与收益相关 |
省级上市奖励 | 2,000,000.00 |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湖北省企业上市奖励实施办法进行修订的通知》(鄂金发〔2019〕27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企业上市奖励资金(第五、六、七批)的通知》(鄂财产发[2022]51号) | 与收益相关 |
信用评级补贴 | 4,000.00 |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操作指引》(武银营发[2013]72号) | 与收益相关 |
税费减免 | 792.80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 | 与收益相关 |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 24,363.27 |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规〔2022〕7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 | 与收益相关 |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 13,875.00 |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规〔2022〕7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9号) | 与收益相关 |
成长工程奖励 | 30,000.00 | 云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梦县人民政府支持工业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18)9号) | 与收益相关 |
补助项目 | 金额 | 说明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小 计 | 8,681,752.38 | ||
2021年度 | |||
房屋建筑物建设专项补助 | 716,514.48 | 云梦县曾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向湖北菲戈特拨付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补贴的意见》(曾政发[2016]48号) | 与资产相关 |
三通一平补助 | 42,990.85 | 云梦县曾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向湖北菲戈特拨付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曾政发[2017]3号) | 与资产相关 |
厂区内的道路、绿化等补助 | 2,500.00 | - | 与资产相关 |
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 | 1,561.20 | 《上海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调整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奖励标准的通知>》(沪残工委〔2014〕3号) | 与收益相关 |
高新技术企业补贴 | 100,000.00 | 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2019—2021年)行动计划》(武政规〔2019〕20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关于推动创新创业创造高质量发展建设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创业中心十条措施》(省政府令)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12月以工代训补贴 | 42,500.00 |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财政局关于落实以工代训补贴政策的通知》(武人社发[2020]14号) | 与收益相关 |
消费补贴 | 4,866.00 |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1号) | 与收益相关 |
第十三批“3551光谷人才计划”专项资金 | 300,000.00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51光谷人才计划”暂行办法》(武新管[2018]11号) | 与收益相关 |
省级上市报辅奖励 | 3,000,000.00 |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湖北省企业上市奖励实施办法进行修订的通知》(鄂金发〔2019〕27号) | 与收益相关 |
稳岗补贴 | 4,627.35 | 石家庄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石家庄市失业补助金申领及稳岗返还政策》,人社部发(2021)29号文件《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助(专项授权资助) | 5,000.00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关于拨付2020年度第一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 | 与收益相关 |
2021年新经济政策奖补 | 44,000.00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文化科技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武新规[2019]7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 | 与收益相关 |
补助项目 | 金额 | 说明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互联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武新规[2019]8号) | |||
信用评级补贴 | 4,000.00 |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操作指引》(武银营发[2013]72号) | 与收益相关 |
2021年科技创业补贴 | 88,000.00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51光谷人才计划”暂行办法》(武新管[2018]11号) | 与收益相关 |
金种子奖励 | 1,000,500.00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湖高新区关于促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政策》(武新规[2018]3号) | 与收益相关 |
财政纾困资金 | -32,797.91 |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办[2020]18号),前期多拨付应予退回 | 与收益相关 |
小 计 | 5,324,261.97 | ||
2020年度 | |||
房屋建筑物建设专项补助 | 716,514.48 | 云梦县曾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向湖北菲戈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拨付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补贴的意见》(曾政发[2016]48号) | 与资产相关 |
三通一平补助 | 42,990.86 | 云梦县曾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向湖北菲戈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拨付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曾政发[2017]3号) | 与资产相关 |
厂区内的道路、绿化等补助 | 2,500.00 | - | 与资产相关 |
上市分阶段报辅奖励 | 2,166,300.00 |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企业上市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武金文[2019]22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东湖高新区关于促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新规[2018]3号) | 与收益相关 |
稳定岗位补贴 | 236,858.53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20 | 与收益相关 |
补助项目 | 金额 | 说明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号)、石家庄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管理科《关于参保企业申报2020年度稳岗返还补贴的通知》 | |||
高新技术企业补贴 | 400,000.00 | 《上海市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浦府规〔2018〕1号),《中共云梦县委、云梦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15号) | 与收益相关 |
生物产业发展资金 | 480,000.00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湖高新区支持生命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新规[2019]6号) | 与收益相关 |
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 76,000.00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发<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武新规[2019]4号) | 与收益相关 |
数字经济政策(互联网、人工智能)奖励补贴 | 154,000.00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新规〔2019〕8号) | 与收益相关 |
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电费补贴 | 57,536.31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电费补贴工作的通知》(武新管发改[2020]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号) | 与收益相关 |
疫情返岗补贴 | 22,900.00 | 《中共武汉市委办公厅、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武办文[2020]6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关于给予本市相关企业就业补贴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沪人社就〔2020〕87号) | 与收益相关 |
瞪羚企业贷款利息补贴 | 301,700.00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瞪羚企业认定及培育办法>的通知》(武新规〔2018〕2号) | 与收益相关 |
补助项目 | 金额 | 说明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财政纾困资金 | 438,655.55 |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办[2020]18号) | 与收益相关 |
顶岗实习补贴 | 3,000.00 |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财政局关于落实以工代训补贴政策的通知》(武人社发[2020]14号)、《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拓宽以工代训政策范围 全力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武人社函[2020]49号)、《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顶岗实习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0]15号) | 与收益相关 |
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 | 14,954.90 | 《上海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调整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奖励标准的通知>》(沪残工委〔2014〕3号) | 与收益相关 |
小 计 | 5,113,910.63 |
(三)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项 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239,416.93 | 3,317,893.83 | - | - |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5,549,327.00 | - | - |
小 计 | 6,239,416.93 | 8,867,220.83 | - | - |
(四)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项 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营业外收入 | 42,001.74 | 53,673.36 | 156,557.73 | 97,835.12 |
其中:罚没及违约金收入 | 42,000.00 | 36,832.00 | 15,326.00 | 56,181.86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 | - | - | 132,743.36 | - |
项 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其他 | 1.74 | 16,841.36 | 8,488.37 | 41,653.26 |
营业外支出 | 568,622.22 | 3,443,915.74 | 2,066,455.85 | 3,406,010.19 |
其中:公益性捐赠 | 550,000.00 | 3,407,467.41 | 2,053,255.77 | 3,313,481.74 |
税收滞纳金 | 16,122.22 | 22,870.01 | 2.14 | 62,672.80 |
其他 | 2,500.00 | 13,578.32 | 13,197.94 | 29,855.65 |
小 计 | -526,620.48 | -3,390,242.38 | -1,909,898.12 | -3,308,175.07 |
二、“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说明
主要为企业收到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明细如下:
项 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03,462.86 | 58,121.86 | 57,332.03 | 39,315.61 |
三、根据公司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号)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报告期无根据公司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号)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