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通动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暂缓实施软通动力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鉴于市场环境等发生变化,暂缓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进行调整和优化,符合事实情况与全体股东利益。同时,本次暂缓实施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关于暂缓实施软通动力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 宏
张旭明
简建辉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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