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通动力: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3-11-21  软通动力(301236)公司公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理财事项概述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不含收益金额)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为不得超过100,00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不含收益金额)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2022年5月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软通动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通技术”)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托”)签署了《惠渝7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年化预期收益率为5.2%/年,产品期限为18个月,信托保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产品类型为固定收益类,信托资金用于投资流动性较高且低风险的资产、其他标准债权资产、融资类资产、

资管产品,并不得用于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2022年5月7日,软通技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20,000万元支付《惠渝7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项下第1期信托资金。

公司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对委托理财的具体类型、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等进行了披露。

二、理财产品进展情况

“惠渝7号单一资金信托”信托成立之日为2022年5月7日,到期终止日为2023年11月6日。根据软通技术与重庆信托签署的《惠渝7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重庆信托应于信托到期终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条款进行信托财产的清算与分配。

近日,公司收到重庆信托发送的《信托管理报告》,因“惠渝7号单一资金信托”所投资的底层资产尚未实现销售变现,“惠渝7号单一资金信托”暂未能实现现金兑付。

三、公司拟采取的相关措施

1、公司已成立专项小组,积极与重庆信托沟通兑付方案。

2、公司将高度关注事项进展,寻求解决方案,以最大程度的减少公司潜在损失,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公司已安排对所投项目再次进行风险识别、诊断及综合评价。

同时,公司正在积极联系各相关方,督促受托人尽快向公司兑付投资本金及收益,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通过各类法律措施以最大程度减少公司的潜在损失。后续公司将加强对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安全评估,严控投资风险,密切关注理财产品的回款进展情况,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风险提示

鉴于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且其属于非保本理财产品,存在本金及收益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并可能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产生影

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目前,公司经营正常,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持续运营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信托产品的相关进展情况,继续督促受托人尽快兑付投资本金及收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1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