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通动力: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1236 证券简称:软通动力 公告编号:2024-073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股东CEL Bravo Limite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软通动力”)于近日收到股东CEL Bravo Limited(以下简称“CEL Bravo”)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CEL Bravo持有公司股份数量92,408,02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70%,CEL Bravo由于自身资金安排的原因,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529,4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公司股东CEL Bravo与股东FNOF Easynet (HK) Limited、晉滙國際(香港)有限公司、中國光大財務投資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监管规则要求,计算减持比例时合并计算。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股东名称
本次减持股东为CEL Bravo Limited。
(二)减持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CEL Bravo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有股份总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CEL Bravo Limited | 92,408,022 | 9.70% |
注:上述股东名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为准。
二、CEL Bravo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安排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及实施权益分派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股份数不超过9,529,411股(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软通动力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通过大宗交易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00%。
6、减持期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3月2日。
7、拟减持价格区间:CEL Bravo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持股意向、承诺及履行情况
CEL Bravo在软通动力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若在股份限制流通、自愿锁定期内违反相关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企业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企业在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该等股票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且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本企业将配合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如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股票减持存在新增规则和要求的,本企业将同时遵守该等规则和要求。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CEL Bravo切实履行了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事项与CEL Bravo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CEL Bravo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CEL Bravo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CEL Bravo表示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相关承诺,并及时向公司通报减持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CEL Bravo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