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顺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范和强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表决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相关人员后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所有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本报告期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作出了专项说明并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同意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周三)下午15:0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主要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