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科技: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并指定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谢小锐先生因个人及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后不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谢小锐先生原定任期为2021年7月29日至2024年7月29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小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6%,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谢小锐先生辞职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继续履行其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特此公告。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