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顺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9日在公司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6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范和强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表决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1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求,完善公司行业布局。董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出资8,100万元与恒守新材料设立控股子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深化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对《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拟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现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27日(周一)召开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