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顺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在子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8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惠明先生主持。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表决事项:
1、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与恒守新材料及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开展M级碳纤维项目建设及生产,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对外投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